2008-05-05 | 不能承受之重
不能承受之重
悠游的境界
对于中国NGO或NPO的发展,学界的态度曾经发生过微妙的变化。上个世纪90年代之初,当NGO作为一个完全陌生的事物被引入中国之际,中国知识界曾经张开自己的双臂热情欢呼,预言NGO的发展将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社会“原子化”个人生存与交往的结构,形成西方意义上的公民社会,从而为中国的政治民主化改革与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然而,这种一厢情愿的激情并未能维持太久,这一方面是中国NGO的发展由于受限于现行制度框架及管理模式,而未出现如知识界所预期的发展轨迹。另一方面,知识界同时发现,NGO在中国的发展采取了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路径,专注于特定经济社会领域的议题,如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而对知识界所热切期盼的“宏大”政治价值和政治叙事采取了一种回避的态度。这种选择在当下的中国社会无疑是一种明智的决定,但对于当初满怀热情的知识界精英而言却显得有些失落,并进而引发了后者对中国NGO本身的质疑和批评。一些知识界精英言辞激烈地认为,中国NGO的这种发展路径选择,是一种在政治压力之下的对现实体制的妥协,忽视了自身所担负的对现实的批判性功能和对民主政治价值的构建功能,是一种“可耻”的犬儒主义行为。另外一些则温和一些,尽管对中国NGO的发展持批评意见,但依然对由NGO担负起中国公民社会构建的历史人物持一种积极的态度。
中国知识界对NGO的这种过高的期望和热情,也许源自于自身的经历。在经过了20世纪80年代红红火火的所谓“文化启蒙”之后,一场突如其来的政治风波像一盆冷水兜头泼下,整个知识界陷入了茫然无措的苦闷之中,对于中国未来的发展缺乏清晰的方向。恰在此时,NGO作为一种舶来品被介绍到中国,西方背景下的NGO被绝望的中国知识界视为一剂解决中国社会及政治困境的良方,从而对其功能作无限的推衍和想象。因此,中国NGO在发展之初就因历史的际会而阴差阳错地被赋予了超过自身承载能力的历史使命,这既是中国NGO发展所独有的“中国特色”,抑或是中国NGO的荣幸,也是中国NGO的不幸。
将公民社会构建及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历史重任赋予中国NGO的发展,这是后者所不能承受之重。不管是从中国NGO发展的现实政治、社会及法律背景,还是从NGO自身的发展历史及其功能而言,政治发展或民主构建从来就不是NGO的内在性规定。就当下中国NGO的发展环境而言,政策制定者依然对于NGO的发展抱持一种疑虑的眼光,特别是在当前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下,对于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具有国际背景的非政府组织所秉持的政治立场顾虑重重。而近些年发生在中东欧一些前社会主义国家里的由非政府组织主导的所谓“颜色革命”更是强化了政策制定者的这种疑虑。表现在政策层面上,目前我国针对非政府组织的设立、运作及发展的限制性规定依然不见减弱的趋势。知识界对于非政府组织推动公民社会构建的高调呼吁在事实上反而有可能加重政策制定者的担心,从而使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恶化。在这种情况下,非政府组织自身过多地涉及颇具争议性的政治议题显然不是明智之举,而当局对于NGO在特定社会议题上所发挥的辅助政府的积极作用则是乐见其成的。因此,相对于其他国家或地区而言,不难理解中国NGO的发展更多地集中在环保、扶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特定领域。从历史的角度而言,非政府组织并非内在地包含政治民主的因子,而毋宁说是基于共同体身份认同下的一种自治体,其所关注的是共同体自身利益的维护,以及群体内部事务的自主治理。真正意义上的以批判性社会功能为志向的现代公民社会组织的出现则是相当晚近的事,对于这一点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有过专门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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